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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干部怂恿歹徒闹事行凶粮站职工执行政策惨遭毒打

1999-08-1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编者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收购条例》第21条规定:强令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代扣代缴农业税收外的其它税费的…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、刑事处分。然而,就是有那么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国家的规定置若罔闻,我行我素。不久前山西省万荣县城关镇因粮站职工,因拒绝为镇政府代扣提留款的无理要求,而惨遭毒打。

光明日报《社会与法》编辑部:

今年夏粮收购前,山西省万荣县城关镇政府一干部无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收购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要求万荣县城关粮站关闭结算室大门,只让群众交粮,不给群众结算付款,无理要求代扣统筹留款,直接违反了国家“户交户结”政策。夏征进行了两天后,应群众的强烈要求,粮站打开了结算室的大门,进行户结户算,镇政府的这名干部便耿耿于怀。

6月25日上午8时许,这名乡干部纠集太责村畅敬贤、畅全虎、畅世文等人,到城关粮站夏粮收购现场,寻衅闹事,公然抢走磅码,致使收购中断两个多小时,随后将粮站结算室的大门强行从外面关死,夏粮收购工作被迫中断。

25日中午1时许,站长王德荣在粮站前门被再次闯进粮站的那几个人围攻,拳打脚踢,直到将其打昏后才扬长而去。当王被人搀扶转往保管房途中,他们发现后再次围了上去继续殴打,并将上前阻拦的助征人员打伤。

下午2时许,这些人仍在城关粮站收购现场谩骂冲击,踢门砸窗。我们紧急报警,并用电话报告主管夏粮征收工作的副县长高彩青。行署粮食局副局长王顺福闻讯立即驱车赶往城关镇政府。镇上领导都不在,问一名办公室干部殴打粮站站长事由时,回答说:粮站不听镇政府的话。其间,城关派出所几名干警赶到现场劝阻,经解救,将已经昏迷的王德荣站长紧急送往万荣县人民医院抢救。

经诊断,王德荣身上多处受伤,头部骨折,脑震荡。

这起有预谋的暴力行凶案件,给城关粮站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,在全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。事件已发生一个多月,但至今有关责任人及不法分子仍逍遥法外。

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惩聚众闹事的打人凶手和组织操纵者,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条例的顺利执行,确保粮食职工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。

万荣城关粮站(盖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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